坚决抵制“节日腐败”行为
(一)严禁公款吃喝。
(二)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、礼金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等。
(三)严禁乱发津贴补贴、奖金和福利。
(四)严禁公款吃喝、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、内部餐厅及培训中心等场所。
(五)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娱乐、健身等活动安排。
(六)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。
(七)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(八)严禁使用公车或下属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(九)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,借机敛财。
(十)严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、珍稀药材、天价茶叶、名贵木材、珠宝玉石、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节日礼品。
至此佳节之际,市政公用集团纪委恭祝集团全体干部职工新春快乐,吉祥安康!
来 源:集团纪检监察室
编 辑:王文杰
一 审:沈 丽
二 审:兰 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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